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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纪律

哈尔滨市初级中学三防知识教育规范化标准

一、领导重视,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三防教育,并及时帮助解决三防教育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把三防知识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形成制度,保证授课时间,完成教学任务。
三、有稳定的三防知识教学的专、兼职教师,有三防教师登记卡,有提高三防教师思想、业务水平的措施。
四、任课教师要有教学计划、教案和集体备课记录。学生有笔记,有成绩册。每年选存典型教案、笔记三至五份。
五、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注重直观、趣味性教学,广泛采用电教手段并有使用记录。要做到理论课与实践课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
六、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使学生做到“一懂三会”,结业考试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七、每学年要有教学工作总结,有学术论文和经验体会文章。
八、注重教学资料积累,归档成卷。妥善保管好各种参考图书资料、教具、器材等。
九、配齐下列教具器材:防毒衣、防毒面具、三防教育箱、三防挂图、三防幻灯片、幻灯机、投影仪等。
十、学校要备有三防教育专柜,保管人员要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各种材料的保管。
十一、本标准由市人防办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加入日期: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