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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纪律

市人防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我市行政效能监察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通过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改进市人防办的领导方式、施政方式和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和廉政勤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我市人防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的原则;坚持稳步推进、不断完善、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方便社会、单位和群众办事,便于干部职工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行使监督权力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基本实现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事,行政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得到强化,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行政审批、人防有关费用收缴及处罚等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管理、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
    四、政务公开的范围:市人防办具有行政执法、审批职能部门和人、财、物管理部门。
    五、政务公开的内容:市人防办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宜于公开的政务、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和职工切身利益及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了解的事项都要公开。具体内容是:
    (一)对社会和群众公开的内容。1、人防办的行政职能、职责范围;2、办理事项的内容;3、办理事项的政策、法规依据;4、办理事项需要具备的文件、资料;5、办理事项从提出到办结全过程的详细程序以及具体负责的处室和经办人员;6、办理事项的时限和向社会承诺的办事时限;7、涉及面广和群众关注事项的办理结果;8、执行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9、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理等。
    (二)对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哈尔滨市人防建设发展规划、市人防办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人防经费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机关财务收支情况;政府采购情况;由我办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有关情况;机关干部职工住房调查情况;机关干部职工福利待遇及其他重要事项。
    六、政务公开的形式: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涉及对社会公开的结建地下室审批及人防收费工作,可通过在联合审批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栏、市公众信息网人防网站、开设咨询电话、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进行公示和承诺;对机关内部公开的,可采取内部局域网、信息简报、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张榜等形式进行公示。
    七、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涉及政务公开范围和内容的部门,要按照办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报秘书法规处,在此基础上形成市人防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付诸实施。本着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选择适当、有效的形式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于有变化的公开内容,要及时进行更新。
    (二)为加强市人防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秘书法规处,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各部门政务公开等日常工作。各部门要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
    (三)各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和随意性,切实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要注意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增强办事透明度。
    (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好的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通报批评,直到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要加大民主监督力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市人防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入日期:2005.11